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environment

要把改善环境质量和公众健康紧密结合起来

2016-07-27 10:07Source: 国际生态经济协会(IEEPA)中文

简介:李庆瑞,国家环境保护部行政人事司司长 ,出席由国际生态经济协会主办,中国环境科学学会(CSES)协办,公众环境空气与健康专业委员会承办:“十三五时期我国城市公众环境空气与健康影响评估报告研究课题”研讨会的发言节选。

第一,依法开展研究。2014年4月24日,经过第四次审议修订后的《新环保法》第一章第一条讲到为保护和改善环境,保障公众健康。过去的环保法讲保障人体健康,新环保法专门加了公众。第39条,国家建立、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、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;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,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。第47条第一款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,组织制定预警方案;环境受到污染,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,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,启动应急措施。这三个条款描述的很清楚,就是保障公众健康,各级政府应当加强这方面的研究。开展环境与健康的研究,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,也是法律赋予我们一项神圣责任与义务,各级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咱们的研究成果。

第二,突出课题重点。众多的污染因子,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以及新的污染物,是不是突出PM2.5、甲醛是最直接的,也是公众和国家最关心的。大气污染防治现在已经不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为突出的重点,十三五期间有一些地区环境质量比较差,仍然需要突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总量减排任务。但十三五期间大的方向已经明确是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目标,而且十三五到2020年的目标是总体改善,十三五不可能苛求明显的改善,或者全部的改善。因为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,污染总量仍然较大,需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。研究课题需要突出重点。

第三,推进成果运用。需要通过报告与成果宣传,呼吁社会各方面。通过多方面研究成果呼吁,推进国家立法完善。环保法是基本制度表述,需要靠专项法律法规来完善。只有专项法律法规才有针对性,操作性和时效性。开展研究突出课题重点,推进成果运用。下一步更加关注支持协会开展这方面的研究,给相关部门转达研究成果,共同推进环境与健康的问题。